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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10 3.4K+
法律分析:干部、职工(含援藏干部、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、职工)、城镇居民、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,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 第二条 中国公民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,不论是否发表,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。
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:有在藏工作。湖南援藏干部子女高考条件有在藏工作的进藏职工的子女可以高考。其子女高考时间在在藏工作期间的,可安排在藏参加高考,且其子女必须有新藏户籍,来藏实质性就读两年以上,以上就是湖南援藏干部子女的高考条件。
法律分析:目前的高考政策对援藏子女没有相关的特别规定。法律依据: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》 第三十七条 边疆、山区、牧区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,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,适当降低分数,择优录取。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,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,优先录取。
法律分析:目前的高考政策对援藏子女没有相关的特别规定。法律依据: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》 第三十七条 边疆、山区、牧区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,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,适当降低分数,择优录取。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,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,优先录取。
法律分析:干部、职工(含援藏干部、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、职工)、城镇居民、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,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 第二条 中国公民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,不论是否发表,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。
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(不含地(市)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)工作十年以上,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、农牧科技人员、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,加10分;门巴族、珞巴族、僜人、夏尔巴人,加10分。
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:有在藏工作。湖南援藏干部子女高考条件有在藏工作的进藏职工的子女可以高考。其子女高考时间在在藏工作期间的,可安排在藏参加高考,且其子女必须有新藏户籍,来藏实质性就读两年以上,以上就是湖南援藏干部子女的高考条件。
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西藏户籍1年以上(含1年)、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(含1年)、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(含1年),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,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。
同时,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(一)我区干部(含援藏干部)、职工、城镇居民、农牧民子女,户籍在藏,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。(二)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、职工离藏后,其子女户籍在藏的,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。
1、法律分析:可以看一下西藏异地高考的政策,只要户籍在藏就可以参加高考,只有居住证的话是不可以的。(一)我区干部(含援藏干部)、职工、城镇居民、农牧民子女,户籍在藏,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。(二)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、职工离藏后,其子女户籍在藏的,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。
2、援藏三年,子女高考待遇如下:没有加分,为优先录取政策。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、残疾军人、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、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、驻边疆国境的县(市)、沙漠区、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、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、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。
3、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:有在藏工作。湖南援藏干部子女高考条件有在藏工作的进藏职工的子女可以高考。其子女高考时间在在藏工作期间的,可安排在藏参加高考,且其子女必须有新藏户籍,来藏实质性就读两年以上,以上就是湖南援藏干部子女的高考条件。
4、含3年)、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、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,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,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。在藏户籍计算时间,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,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当年高考的7月31日。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。
5、具有西藏高中学籍一年以上(含一年)的,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。(四)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(含三年)的经营者,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西藏三年以上(含三年),具有西藏高中学籍一年以上(含一年),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。
法律分析:父母援藏孩子加分。进藏干部、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(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),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。父母双方在藏工作,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,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,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。在西藏民族大学、驻内地办事处(格尔木办事处除外)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。
援藏三年,子女高考待遇如下:没有加分,为优先录取政策。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、残疾军人、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、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、驻边疆国境的县(市)、沙漠区、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、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、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。
应该是没有这个说法,现在援藏的人很多,不可能给加分的,个人观点供参考。
援疆干部半年可以享受孩子中考加分。根据各省教育局发布的加分政策中提到,援藏、援疆干部人才子女,报考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师学院、技工学校),加10分。
法律分析:目前的高考政策对援藏子女没有相关的特别规定。法律依据: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》 第三十七条 边疆、山区、牧区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,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,适当降低分数,择优录取。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,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,优先录取。
援藏三年,子女高考待遇如下:没有加分,为优先录取政策。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、残疾军人、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、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、驻边疆国境的县(市)、沙漠区、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、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、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。
法律分析:干部、职工(含援藏干部、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、职工)、城镇居民、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,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 第二条 中国公民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,不论是否发表,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。
我区干部、职工(含援藏干部、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、职工)、城镇居民、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,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。符合藏政办发〔2006〕13号文件第三条第(五)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、职工,其子女户籍在藏的,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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